忙碌的日子,总是过得很快,随着秋风的到来,渐渐有了凉意。
秋分时节,瓜果飘香。
双溪镇南郊,十里坡附近原先是一大片荒地,如今却变成了硕果累累的大农庄,各种蔬菜如同一座座彩色的宝塔,高高地挺立在田野之中。红黄绿三色的辣椒、碧绿的菜心和紫色的茄子,让人心生欢喜。
不过农庄内种的最多,产量最高的粮食,当属红薯,其次则是玉米、辣椒,再有就是黄瓜、茄子、南瓜之类的本地农作物。
今天是红薯开挖的大喜日子。
程龙一大早便带着白素素、花花和菲菲,以及聘用的三百多位雇农来到农庄。
“程公子,什么时候开挖?”
一名年过五旬的老农,拎着锄头,迈着小步来到程龙面前询问道。
他、以及身后的三百多人,都对红薯地里的红薯抱有极大的期待,因为种植的过程中,程龙不止一次叮嘱过,红薯产量高的惊人。
原本他们应该还要种植土豆,但这玩意比较特殊,种了几代后,就会出现返祖现象。
再加上土豆的日常食用过程中,放久了容易发芽发毒,程龙干脆就自己吃了,只推广红薯、玉米和辣椒。
“现在。”
“是,公子。”
老农得到回复,立即转身冲着众人喊道:“开挖!”
伴随着老农一声吆喝,数百人齐齐动工,锄头一落地,翻开的泥土中,便出现了一个个个大饱满的红薯。
几乎每个人都挖断了一两个。
无论他们从哪个角度下锄头,都是如此。
这些雇农何曾挖过如此丰产的食物,随便往地里挖一锄头竟然就能挖到大批红薯,一个个惊的下巴都要掉了下来。
“都别愣着了,赶快挖,尽量小心些,往更边上挖……”
程龙的声音飘进雇农们的耳中,这些糙汉子心里一松,公子没有责怪他们,说明不是很在意。
不过他们接下来还是很顺从地扩大了范围,尽管挖的时候,还会不小心挖烂一两个,但这是无法避免的事情。
挖红薯,哪有不挖烂的,除非用手刨。
约莫三分钟后。
一亩红薯地,便被挖了个底朝天。
程龙让人将泥土抖落干净,便一箩筐一箩筐的秤了起来。
一筐45-56斤,足足秤了一百多次。
亩产五千斤上下!
这是一个相当可怕的数字。
亩产55石,水稻的十五六倍!
当这个数字,真真切切的呈现在众人眼帘,整个庄园瞬间变得鸦雀无声,一个个惊得话都说不出来。
“素素,让人将烂的挑出来洗洗,拿去厨房煮了,分给大家尝尝。”
“嗯嗯~~”
白素素尽管心中早有预料,可她还是被红薯的亩产惊着了。
吩咐下人做事的时候,目光明显有些呆滞。
花花和菲菲亦是如此。
约莫一刻钟后。
农庄厨房内,飘出一阵阵诱人的浓香,馋的挖红薯的汉子们,个个口水直流。
“既然大家都饿了,那就把锄头放下,去溪边洗洗,然后跟我去饭堂尝红薯,保管你们吃了还想吃……”
过去四五个月里,程龙没少跟着这些汉子打交道,一方面是传授他们正确的种植方法,一方面则是树立济世爱民的英伟形象。
……
“嗯嗯,红薯好香啊!”
“又糯又甜,太好吃了!”
“小老儿从未吃过如此可口的食物,没牙也能吃的津津有味……”
“程公子不远万里从海外寻来的良种,不仅产量高,口味还那么好,回头一定买上几十斤带回去给孩子们尝尝……”
“对,一定要买点,来年种上几亩,今后就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。”
“东家会卖吗?”
“别人我不敢保证,不过咱东家,绝对会卖,他太善良了!”
饭堂内,雇农们或坐或站,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议论纷纷,帮助程公子种植红薯的过程中,他们都已经掌握了育种、分苗、栽种等方法,也晓得红薯叶子能吃,过去东家就让他们带回去不少。
只是这红薯叶子和红薯,简直就是两种产物,叶子固然能吃,但并没有那么好吃,比白菜、黄瓜之类的蔬果差远了。
在此之前他们根本没想到红薯竟会如此地香甜可口。
好吃还好种,产量又高,随便种个三五分地,就能保证一家几口一整年的安稳,若不买些回去,那一定是一边往脑袋里灌水一边回的家,糊涂到家了。
然而当他们吃完一顿香甜的红薯‘大餐’,准备问程龙购买一些红薯时,却得到了一个让人感激涕零的好消息。
领红薯不要钱!
每位在农庄工作的雇农,忙完都能挑两箩筐回去。
因为程龙推广红薯、玉米和辣椒,是为了济世救民,而不是敛财。
当然,免费提供仅限于眼前这批雇农,其他人想要,得象征性交上一些费用,毕竟免费的东西,没几个人会珍惜……
……
数日后。
农庄内两百亩红薯地全部挖完,收获红薯百万斤,除去免费分发给农庄雇农的六万斤,以及陆陆续续卖出去的二十万斤,还剩74万斤。
虽然目前只有双溪镇、及附近村落的人会前来购买,但产量高、口味好的红薯,很快就会吸引来整个曲县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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